2018-05-03 13:13:39 明麗
2018年婚姻法最具爭議的新規定有這些:
往往人們都認為,家里財產大多都是男人賺的,女的賺的不多,或者是全職主婦,憑什么離婚后要拿走別人一半的血汗錢?于是新思維和舊觀念的沖突引發了許多網絡輿論的矛盾。
都說愛情是婚姻的潤滑油,那么財產必定是婚姻的穩定劑。
婚姻法改變以后。有一部分男性,包括一些富商他無論離多少次婚,只要他的婚前財產不登記在女性名下。而婚后財產進行預先配置的話,那么無論他離多少次婚他都不會損失一分錢。這可會縱容一部分有錢的男人玩弄女性,對婚姻的更不負責任。
當然,一事兩看。凡事有利亦有弊端。
2018年婚姻法制度的一些改進。雖然網上有觀點說:“什么都是男方的!這婚我不結了!”但總體上其實是有利于女同志的,更體現了男女平等。
婚姻法也對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了重新劃分。不再是5年,而是提高到8年。
同時這5項不計入夫妻共同財產:
(一)男女雙方的婚前財產
(二)個人補償以及個人賠償款
(三)各自的生活用品
(四)祖代遺傳,父母繼承
(五)單方所得贈與,婚后額外財產
以前在婚姻制度沒改之前,事實婚姻的,結婚5年,然后就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了。有的人,結婚,然后混?;斓?年以后。就這么拖到5年了,人家5000萬的房產,她就可以拿到2500萬了。
這就是騙婚。
結婚5年,所有的財產就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,一旦離婚,雙方就要平分的。其實對某一方確實是不公平的。騙婚,假結婚的事情層出不窮。
新的婚姻制度的出臺,讓每個人對婚姻更慎重了,而不是沖著婚姻以外的東西去的,更不會讓有些動機不良的人一結婚就拿到某一方的財產。大家還記得翟欣欣么?男方被她騙得多慘?
這樣就可以杜絕一些專門騙婚的女性,輕易地去結婚,結婚以后到了五年離婚,離婚的時候就分一半。因為現在只要不加上名字,哪怕是結婚以后到八十歲。都不屬于女方的財產。
盡管女性的標準高了,要求高了,甚至現在處在男多女少不愁嫁的時代,可是依然剩女遍地。
現在什么樣的女人,嫁不出去呢?不是那些沒有錢,沒有經濟實力,沒有經濟來源的女性嫁不出去,反而可能是三高的:高收入、高學歷、高資產女性。我碰到了很多案例,比如一位老師家里條件很好,也有房有車,兩個女兒都是博士后??扇缃穸伎焖氖畾q了,依然單身?,F在他們不要任何要求,對于女婿,只要有大專文化或者本科的就行了。父母非常懊惱的是,其實當時可以不讀博士,畢竟越高學歷可能越難嫁人。
這說明物質生活已經不是限制誰結婚的條件了。
所以女人敢不敢結婚啊,當然是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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